做型號核準,主要測試:無線模塊,涉及具體內容有: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最大功率譜密度,頻率范圍,占用貸款(99%功率能量),頻譜框架,載頻容限,雜散發射(工作狀態)等。
辦理型號核準SRRC需提交材料:
1、設備制造商(以下稱:申請單位)提交《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原件)。
2、提交申請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單位的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保證體系證書
復印件(如申請單位尚未取得質量體系證書的則須要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保證體系情況的詳細介紹)。
3、提交申請單位申報的設備型號技術說明書或技術手冊、電路方框圖或原理圖及使用說明書。
4、提交彩色照片一套,該照片應包括受檢樣品的:
整體照、正面照、側面照 (含發射口、接口等部位)、背面照 (含發射口、接口等部位)、受檢設備內部電路板照、設備的銘牌(標貼): 照片上要清晰顯示出申請單位(制造單位)、設備型號、設備序列號及核準代碼CMIIT ID:, 此標牌應與該設備以后的進口、銷售時一致;照片外觀的下部還應標明受檢設備的結構尺寸(如型號核準《檢驗報告》已附上述照片,則無需重復提供)。
5、進口設備需提供國外核準情況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檢驗報告或證書)。
6、經辦單位如果是委托代理申請單位(含子公司)的,需提交申請單位委托代理申請單位辦理《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委托書》原件及代理申請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7、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該設備半年以內的型號核準《檢驗報告》原始件。
8、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的經辦人須遞交設備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出示的本公司員工身份證明及
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經辦人應與申請表上的聯系人一致)。
辦理型號核準SRRC的基本流程:
1、申請辦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的設備必須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發射特性檢測機構出具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檢驗報告》后,提交《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的申請材料。
2、需到辦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網站首頁“表格下載”欄下載《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 代理申請單位需同時下載《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委托書》。
3、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申請材料須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語種的材料需翻譯成中文或英文(翻譯 單位/部門應加蓋公章)。
4、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通過郵遞方式遞交的申請材料,經形式審查合格進入審批流程;經形式審查不 合格的,在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為保證申請單位能及時取得型號核準證,請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派人前來完善申請材料。
5、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以下簡稱無線電管理局)自受理型號核準的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主管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6、申請單位在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及其核準代碼后,廠商應在其核準的設備標牌上標明無
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正常安裝時清晰可見),確因設備過小而無法在上面標明其核準代碼的,則應在其產品的說明書或使用手冊中登載該設備的型號核準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