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號核準的主要內容是對無線電發射設備工作的頻率、頻段、發射功率、頻率容限、占用帶寬(或發射信號的頻譜特性)、帶外發射及雜散發射等頻譜參數進行核定。這些頻譜參數直接關系到有限的頻譜資源能否得到科學利用、空中電波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維護,無線電安全能否得到有力保障。國際上,包括歐盟、美國、日本等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均對無線電發射設備采取了類似型號核準的做法,一致認為,惟其如此,才能從源頭上有效遏制無線電干擾,使無線電管理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研制、生產和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工作頻率和頻段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的規定,并報無線電管理機構核準或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中國政府分別于1995年和1997年制訂了進口和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有關政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是無線電設備管理的核心內容,是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障國家無線電信息安全、從源頭上減少干擾產生的一項重要工作。
SRRC認證的周期和費用是多少?
SRRC認證周期:3-4周(不同產品測試周期不同)。
SRRC認證費用:辦理費用多少錢要看具體是什么產品,不同的產品檢測費用不同。
SRRC認證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檢驗要求是什么?
1、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檢測的檢驗依據及參考標準
2、被測設備型號應有測試程序、方法、標準、條件、測試連接框圖及專用測試附件及最近的測試報告(副本或復印件均可);
3、被測設備的發射端口屬于非標準接口的,需提供被測設備測試連接電纜和加蓋公司印章的電纜衰減值文字或圖表依據;
4、如有必要,申請單位須派工程技術人員前來配合測試;
5、若申辦單位送檢的設備經檢驗后有一臺不合格的,允許第二次抽樣或補送樣機重新檢驗,若抽取的樣機經檢驗后有二臺以上(含二臺)不合格的,則不再進行第二次抽樣,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若經二次檢驗后,仍有一臺以上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