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連同以前的指令-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指令(1999/5/EC(R & amp;TTED)),符合產品營銷的新立法框架。
RED于2014年5月22日在OJEU發布,2014年6月11日正式生效,2016年6月13日適用。包括一年過渡期,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12日(第48條)。在過渡期內,允許制造商向市場投放無線電設備(如R & ampTTED)在2016年6月13日之前符合適用的RED或歐盟法規。
1.除電壓限制外,滿足低電壓指令的要求;
2.具有EMC指令中描述的適當電磁兼容性水平;
3.高效且有效地使用無線電頻譜。
例如:遙控玩具車、遙控報警系統、遙控門鈴、遙控開關、遙控鼠標、鍵盤、專業無線對講機、無線麥克風、無線電話CTO、CT1、CT1、藍牙耳機、無線廣播接收設備等等。
1、電磁兼容性測試(EMC測試)
2、根據歐洲標準測試無線電通信設備(RF測試)。
3、電氣安全(和健康保護測試)
廠商需要滿足哪些要求或者如果制造商或進口商希望將無線電設備投入歐盟市場,則應承擔以下義務:
1、產品的設計和制造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2、完成產品符合性評估;
3、創建技術文檔;
4、起草并簽署符合性聲明,該聲明必須隨無線電設備一起發布;
5、產品標簽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批次、CE標志、公告組織機構號等具體信息;
設備必須附有可追溯性和地理信息,以及安全信息和說明;
6、產品在至少一個歐盟成員市場銷售;歐盟經濟區以外的企業需要提供歐盟授權代表的信息。
1.用戶手冊;電路原理圖
2.電路框圖(也稱為模塊功能圖);電路布局(PCB布局)
3.電路編號圖(PCB布局);操作說明(其他框圖說明)
4.組件列表(BOMLIST);標簽(標簽)
5.定頻軟件(也叫定頻程序)使發射模塊在某個頻點上連續發射。一般必須提供BT和WIFI。
CE認證費也是根據不同的產品確定的,總成本=認證費、檢測費、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