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律早就規定了,產品在歐盟銷售必須有歐洲代理人信息,可以協助解決通關和產品質量問題,做到可以追溯。
歐盟議會和理事會于2019年6月20日批準了一項新的歐盟法規EU2019/1020。該法規主要規定CE 標識的要求、公告機構(NB)和市場監管機構的指定和運作規范。
它修訂了2004/42/EC 指令,以及有關管制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EC) 765/2008指令和(EU)305/2011法規。
EU2019/1020涵蓋了歐盟特定法規下的所有產品、如低壓指令和醫療器械指令下的產品。
新的法規在2021年7月16號開始實施。
需要CE認證的產品可以在亞馬遜郵件給出的鏈接查詢。
1.增加并具體化歐盟代表的職責
a.必須位于歐盟和歐洲經濟區境內,并對產品的符合性文件負責,必須能從產品或隨附文件上識別出聯系方式。
b.在線銷售的產品也同樣需要指定歐盟代表,承擔一樣的職責。
2.增加并具體化入境海關的職責: 阻止沒有正確標識或貼標的產品入境,包括CE標志和歐盟代表的識別信息。
3.建立各成員國市場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系統網絡
該法案已于2021年7月實施,這并不代表現存歐洲亞馬遜倉庫的產品就是無虞的。最近2年有大批賣家產品因質量被投訴下架,申訴的時候亞馬遜要求賣家必須提供歐代信息。
例如:德國安全法規定,產品、包裝、說明書都要求有歐代信息,詳情可參考德國的法律網/prodsg_2011/BJNR217900011.html。查閱ProdSG法規的6.2 條,你就會發現,其實是要求產品在歐盟銷售,必須在歐洲經濟區(包括歐盟、北歐四國、英國和瑞士)有一個代表。
同時,還需要將歐盟代表(EU REP)的地址信息印刷到產品包裝和說明書上。這樣有任何問題,歐盟方面就可以通過歐盟代表隨時調取產品資料,并且可以通過歐盟代表聯系到工廠。歐盟代表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根據歐盟指令的要求,電子電器、機械、一般消費品、醫療器械、建材等產品都必須在產品包裝和說明書上標明歐盟代表地址(EU REP)的信息。下圖為歐盟法規規定的歐盟代表標識,當然除了歐盟代表標識,還需要提供歐盟代表信息。
一旦違反這個原則,是需要移除不符合規定的所有庫存,根據ProdSG第22章的規定,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確保產品上有EU REP地址信息,一旦發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罰金最高可達10萬歐元。
1.業務咨詢:申請人提供產品資料、圖片及測試要求給我司;
2.工程報價: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工程師作出評估,確定測試項目,并向申請方口頭報價;
3.提供資料:申請方接受口頭報價后,測試樣品提交到我司;
4.支付款項:收到樣品后向申請方發出書面報價,申請方根據書面報價安排付款;
5.樣品測試:依照所適用的標準或客戶要求進行產品測試;
6.出具報告:測試完成實驗室出具測試報告,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