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oHS指令附錄III豁免條款更新要注意什么?可以聯系我司環測威檢測了解詳情。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OJ)上發布指令(EU)2023/171,修訂了歐盟RoHS指令(2011/65/EU)附錄III的相關豁免項,新增第9(a)-III項關于六價鉻的豁免條款。
豁免條款:9(a)-III
條款內容:用于空間和水加熱的氣體吸收式熱泵的碳鋼密封回路的工作液中,作為防腐劑的六價鉻的重量比最高為0.7%
適用范圍:第1類產品(大型家用電器)
有效期限:2026年12月31日
1、豁免有效期規則-2011/65/EU Article 5(2)
對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對于附件I中1-7,10,11類產品,最長豁免期限為5年,第8和9類產品最長豁免期限為7年,除非特別指出了更短的期限。對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最長豁免期限為7年,除非特別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2、豁免延期申請規則-2011/65/EU Article 5(5)
更新的申請應在豁免期滿前18個月前提出。在委員會對續展申請作出決定之前,現有豁免保持有效。
3、豁免撤銷過渡期規則-2011/65/EU Article 5(6)
豁免延期申請被駁回或豁免被撤銷的,豁免期限自決定之日起最早12個月,最遲18個月。
拓展內容:
“RoHS豁免條款”是歐盟指令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豁免是指某些特定的產品中,目前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質在現有技術上未能滿足要求或暫時沒有找到可替代材料的,則可免于RoHS指令的限制,投放市場使用。
RoHS2.0檢測項目列表如下:
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4種有毒有害塑化劑物質(HBCC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對于我們常見到的材料大體分為金屬材料和非金屬材料。由于金屬為無機類產品,在限制物質中,除了四項重金屬,其余的有害物質一定不會含有,所以,金屬材料推薦項目是:鉛、鎘、汞、六價鉻。
對于非金屬材料做RoHS2.0檢測,則是要求全部項目都進行測試。
世界各國采用RoHS標準都是根據IEC62321標準。
a.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
b.歐洲CE-RoHS為強制執行,為CE其它的一部份。
c.中國RoHS為自愿性認證。
d.美國RoHS為自愿性認證,CPSC強制執行。
e.日本RoHS為自愿性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