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它考慮了鋰電池可以運輸的所有要點,從:次級供應商到最終產品制造商; 制造商,分銷商,產品內外產品,現場,產品退回或非原裝包裝。
1.對所有電池類型依次對相同樣品進行測試1-5:
a、高度模擬(測試T1)
b、熱測試(測試T2)
c、振動(測試T3)
d、休克(測試T4)
外部短路(測試T5)
2.在初級和次級細胞上進行的測試T6評估沖擊和壓碎
3.測試T7用于二次電池,評估過充電的影響
4.測試T8也在一次和二次電池上進行,評估強制放電
最新更新,第6版,修訂1,在今年年初生效,它包括幾個變化:
1.集成電池:已更新,可以測試設備內的電池。
2.拆卸:允許其他測試標準,我們建議將任何可能被視為“臨界”反匯編的情況視為測試失敗。
3.可充電電池的考慮因素:測試前循環要求的變化減少到25次充電/放電循環,從之前的50次; 還會更新測試表以反映這些更改找。
4.測試摘要:現在明確定義“電池測試摘要”,以及測試摘要“應該可用”的要求,此外,它還注意到要求簽字人的姓名和頭銜作為有效性的指示。
要遵守UN 38.3的基礎知識,必須從單元供應商和分包商處獲取測試報告,并完成貨物的測試摘要,并保留支持信息,始終考慮將提供哪種電池級別或子組件以便裝運,只要電池和“子組件”電池級別已經過測試,“電池組件”條款對大型組件非常有用。確定測試樣本以及單個測試報告涵蓋的模型/版本。請注意型號更改,這可能會使測試摘要受到質疑。
1、申請表填寫(填寫電池信息)
2、電池規格書
3、電芯規格書
4、檢測樣品(樣品銘牌上要標出型號和瓦時的參數,且須跟出貨運輸時的電池保持一致)
如果需要出貨物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空運/海運/陸運),則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5、委托書和運輸聲明等相關資料
6、包裝圖片(外包裝圖片,外包裝打開圖片,內包裝圖片)
(以上資料均能提供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