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 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解決與歐盟產生的廢棄電子電氣設備 (WEEE) 數量不斷增加相關的問題。此類設備中的有害物質可能會在廢物管理過程中釋放出來,并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損害。解決這一問題的最有效方法是在制造時限制有害物質的使用。
這是歐盟的規定。唯一的目的是解決全球消費電子垃圾問題。隨著技術世界的不斷發展,許多電子產品被丟棄并最終進入垃圾填埋場,最終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危害。該指令適用于不使用六種不同危險材料的各種類型的電子和電氣設備的制造:
鉛(Pb);汞(Hg);鎘(Cd)
六價鉻(Cr6+):用于鍍鉻、鉻酸鹽涂層和底漆
多溴聯苯(PBB):塑料中的阻燃劑
多溴二苯醚(PBDE):塑料中的阻燃劑
在制造時限制電氣和電子設備 (EEE) 中有害物質的使用也減少了在可能發生皮膚、口腔和吸入接觸的使用階段有害物質的潛在暴露。歐盟還針對與其他優先廢物流相關的有害物質立法,例如報廢車輛、電池和包裝。
RoHS 指令涵蓋哪些產品?
RoHS 指令適用于以下類型的設備:
大型家用電器;小家電。
IT和電信設備(盡管基礎設施設備在某些國家/地區免稅)
消費設備;照明設備——包括燈泡。
電子和電動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器材。
自動點膠機
第4(1)條中提及的限制物質和均質材料中按重量允許的最大濃度值
鉛(0,1 %);汞(0,1 %);鎘(0,01 %)
六價鉻(0,1 %);多溴聯苯(PBB)(0,1 %)
多溴聯苯醚(PBDE)(0,1 %)
雙(2-乙基己基)鄰苯二甲酸酯 (DEHP) (0,1 %)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0,1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0,1 %)
DEHP、BBP、DBP 和 DIBP 的限制不適用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的維修、再利用、功能更新或容量升級的電纜或備件,以及醫療設備,包括2021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體外醫療器械、監測和控制儀器,包括工業監測和控制儀器。
DEHP、BBP 和 DBP 的限制不適用于已經通過第 1907/2006 號法規 (EC) 附件 XVII 第 51 條限制 DEHP、BBP 和 DBP 限制的玩具。
允許內部生產控制或 CE 標記自我認證。制造商自行進行合格評定并記錄評定,必須確保產品的設計和制造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