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產品SRRC認證要求及辦理標準是什么?可以聯系我司環測威檢測了解詳情。為了加強對進口和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除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外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含試生產)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均須持有經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對其發射特性進行型號核準后核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并在出廠設備的標牌上須標明型號核準代碼(CMIIT ID)才能上市銷售。通俗地說,只有帶有我國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才可以在我國國內銷售和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
1.公眾網移動通信設備(2G/3G/4G/5G設備)
2.專用通信設備(對講機、數字集群、RFID設備等)
3.無線接入設備(Wi-Fi, Bluetooth設備等)
4.廣播發射設備(廣播電視等)
5.雷達設備(氣象、航空、船用和車載等)
6.導航設備(北斗、航空、航海等)
7.衛星通信設備
8.其它設備
除以下兩類設備外,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頻段無線電發射設備,需辦理SRRC認證,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
(1)作為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無線電設備的工業、科學和醫療設備;
(2)符合2019年第52號公告中F級和G級的通用微功率短距離設備。
目前,中國已針對不同類別的無線電發射設備訂定特殊的頻率范圍,且并非所有頻率皆得以在中國合法使用。換句話說,所有在其境內銷售或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會規定不同的頻率。此外,申請者需要注意某些無線電發射設備的規定范疇,不但要申請「無線電型號核準認證」,同時也需要申請中國強制認證 (CCC)或進網許可證 (CTA) 的核準。無特別標志,僅僅是一組型號核準代碼(CMIITID)。
認證標準
工信部無[2021]129號工信部無[2002]353號
工信部無[2002]277號
工信部無[2005]423號
工信部無[2009]137號
信部無[2012]620號
YD/T1214-2006
YD/T15-2006
產品發射頻率不同,檢測的內容也不同,主要檢測項目有:功率,頻譜范圍,頻率容差,帶寬,雜散輻射等。
1.網上申請
2.無線電管理局受理
3.摸底測試、測試合格、送樣
4.實驗室接收樣品并確認
5.實驗室測試
6.編制報告并上傳至網上
7.無線電管理局審核
8.出證或核準不通過
9.提交銷售憑證,工信部付款給實驗室,如果測試不合格,核準不通過,付款實驗室,重新遞交申請(測試費由申請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