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E認證GPSR法規實施需要注意什么?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zation 簡稱GPSR,該法規于 2023年6月12日正式生效,要求所有在歐盟市場上銷售或生產的產品都必須在歐盟國家有一位負責人,產品類型包含但不限于電子設備、兒童玩具、家用電器,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的商品都需要在歐盟有一位負責人。該法規的實施主要是為了確保在歐洲市場銷售的所有產品都符合最高的安全和健康標準,這意味著歐盟國家對產品安全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
適用的商品類型: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的非食品消費類商品都需要滿足GPSR的要求。
1、適用范圍:GPSR 適用于所有在歐盟市場上銷售或提供的產品,包括消費電子設備、兒童玩具、家用電器等;
2、安全要求:GPSR規定了產品的安全要求,包括產品的特點和功能、與其他產品的影響、產品標簽和使用說明等;
3、風險評估:GPSR要求生產商對產品進行風險評估,確保產品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預見的誤用情況下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4、召回制度:GPSR建立了產品召回制度,要求生產商在發現產品存在安全風險時立即采取措施召回產品(需要有當地人及時通知,不能是空殼公司);
5、責任追溯:GPSR明確了生產商、進口商和分銷商在產品安全方面的責任,要求他們建立完整的責任追溯體系。
亞馬遜歐洲站將于2024年12月13日開始正式實施《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PSR)。根據亞馬遜公告內容,如果賣家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非食品類商品,則需要滿足《通用產品安全法規》 (GPSR)的要求,賣家需在2024年12月13日前完成法規要求,若商品未滿足法規要求將無法進行售賣。
歐盟商品安全法規(GP)要求帶有CE標志的商品(如電器和玩具)需要具有位于歐盟境內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負責人”),以確保產品安全和消費者的權益。如賣家在歐盟銷售帶有CE標志的商品但沒有歐盟負責人,屬于違法行為。
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PSR)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該法規要求在產品上貼上責任人、制造商和進口商信息的標簽,以及產品型號、批次、安全警告、使用說明等信息。如果制造商發現產品存在安全問題,他們必須向歐盟當局報告,并采取措施以確保產品不會對消費者造成危害。
銷售產品要符合GPSR,歐洲站點賣家需要了解歐盟對于產品安全的要求和標準。歐盟針對不同類型的產品都有不同的安全標準。例如,對于玩具,歐盟要求玩具不能存在化學有害物質,不能存在窒息或噎住的危險,不能產生電磁輻射等。對于電子產品,歐盟要求電子產品不能存在電磁輻射,需要通過CE認證等。
GPSR是對之前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的進一步修正及完善,在產品合規負責人、產品標簽、證明文件、溝通渠道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調整,增加了新的合規要求。
1、產品合規負責人增加
GPSD:①制造商 ②經銷商 ③進口商 ④制造商代表
GPSR:①制造商 ②進口商 ③經銷商 ④授權代表 ⑤履行服務提供商 ⑥在線市場提供商 ⑦對產品進行大幅修改的制造商以外的實體【增加了3種類型】
2、產品標簽增加
GPSD:①生產者的身份和詳細信息 ②產品參考號或批次號 ③警告信息(如果適用)
GPSR:①產品類型、批次或序列號 ②制造商名稱、注冊商號或注冊商標 ③制造商的郵政地址和電子地址 ④警告信息(如果適用) ⑤兒童適合年齡(如果適用)【增加了2種類型】
3、證明文件更加詳細
GPSD:①說明書 ②測試報告
GPSR:①技術文件 ②說明書 ③測試報告【增加了技術文件】
4、溝通渠道增加
GPSD:N/A
GPSR:①電話 ②郵件地址 ③制造商網址【增加了溝通渠道,溝通更加便利】
GPSR是歐盟關于產品安全法規的重要文書,是歐盟對于產品安全管控措施進一步加強的重要體現。建議賣家及時自查產品的合規性,確保正常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