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10月15后,不再受理舊標的新申請、延期,以及加報舊標的模塊。
2.原舊標已獲證證書最遲有效期到25年12月31日,證書繼續有效。可在證書有效期內先進行變更(升級為新標),提交變更申請;變更成新標之后再次進行證書延期。
1.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申請表
2.經辦人的委托書及身份證掃描件
3.申請單位請求變更的函 --- 可參考模板根據實際情況擬內容
4.原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書電子檔
5.委托報告--自測或第三方報告,實驗室需具有CMA資質,并有129號文測試能力
備注:1. 委托報告一般建議中標實驗室來進行測試和出具。
2.如其他資料有變化,按照實際情況提交。
型號核準證書此次調整為主頁加附頁的形式,證書的內容相應增加,變化主要體現在:
一、是新版證書中設備技術信息更清晰。隨著無線電新技術新應用的拓展和融合終端設備的普及,原有證書樣式難以體現相關信息;新版證書中獲證單位和設備名稱等主要信息體現在主頁,技術參數等具體信息體現在附頁,方便完整載明不同技術體制和對應的技術參數等內容;
二、是新增代工企業信息。舊版證書中僅包含申請單位名稱,不涉及代工企業;新證書中新增附頁二,包含了設備的生產企業信息、企業屬性及地址,方便申請人后續辦理相關信息的變更以及開展對企業生產能力的監督檢查;
三、是新版證書樣式符合電子證照標準相關要求,推動紙質型號核準證書加快向電子證照過渡。
型號核準代碼變化
此前,型號核準代碼格式依據《關于變更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格式的通知》(工信廳無〔2009〕9號)要求,樣式為CMIIT ID:XXXXYZNNNN,型號核準代碼共計10位(最長11位),其中XXXX代表年號(4位),Y代表設備類型(1位),Z代表產地標識(1位),NNNN代表序號(4位,最長5位);
新修訂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編碼規則》將型號核準代碼格式樣式調整為CMIIT ID:AABCCDDDEEEE,其中CMIIT ID保持不變,型號核準代碼共計12位,其中AA代表年份代碼(2位數字),B代表設備代碼(1位大寫字母),CC代表屬地代碼(2位數字),DDD代表企業代碼(3位,至少包含1位數字),EEEE代表自主代碼(4位,首位大寫字母或數字,后三位數字);
根據新修訂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編碼規則》,申請人可以按照編碼規則自主編制型號核準代碼,企業進行自主編碼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自主編制型號核準代碼應當遵守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也不得造成歧義。二是自主代碼部分由申請人按規則自主定義生成,申請人應加強自主代碼管理,避免申請時提交重復或無效的代碼。型號核準申請受理后,申請人不得自行變更型號核準代碼。三是年份代碼為提交申請時的年份,對于申請和獲證時間不在同一年度的申請,仍按提交申請時間填寫。四是對于申請人放棄編制自主代碼的,將由系統隨機生成自主代碼。五是型號核準代碼在提交申請時即可獲得,但實際生效依然是獲證后,只有取得型號核準證書后企業方可生產和銷售相關無線電發射設備。
新版型號核準證書和編碼規則正式實施后,在證書有效期內,舊版證書和原有的代碼(CMIIT ID號)依然有效,無需調整。如舊版證書需延期或變更的,申請人可按無線電管理有關規定提交申請,獲得新版證書后,CMIIT ID號仍保持不變。對于新申請的設備,將按新規取得新版型號核準證書和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