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CPSC紐扣電池強制標準正式實施。2023年9月11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投票通過了“UL 4200A-2023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產品安全標準”,作為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產品安全條例的強制安全標準。
2023年12月20日當天或之后,需要對受本規則約束的兒童產品進行第三方測試和認證。2023年10月23日之后制造或進口的含有紐扣電池或紐扣電池的消費品必須遵守。鑒于測試可用性有限,并為了避免困難,委員會批準了從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為期180天的過渡期的執法自由裁量權。
美國決定采用UL 4200A-2023(包含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的產品安全標準)作為包含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的消費品的強制性消費品安全規則,相關要求同時被編入到16CFR 1263。自此美國UL4200A:2023新電池標準正式生效。
UL 4200A是關于可拆卸電池產品的安全標準,特別關注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的安全使用。該標準涵蓋了家用消費類產品,并旨在評估含紐扣/硬幣電池的消費品的使用風險,特別是在日常使用中有可能被兒童觸及并攝入造成傷害的風險。
UL 4200A標準要求使用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的產品應設計為將兒童取出、攝入或吸入電池的風險降至更低。它包含一系列性能測試,如應力釋放測試、跌落測試、沖擊測試等,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
電池倉設計:要求包含可更換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的電池倉必須固定,使它們需要使用工具或至少兩個獨立且同時的手部動作才能打開。這一規定旨在防止幼兒輕易接觸到電池。
電池防護:電池倉不得允許電池因正常使用和濫用測試而被觸及或脫出,這進一步確保了電池的安全使用。
標簽和警告要求:整個產品的包裝必須帶有警告標簽,如果可行,產品本身也必須帶有警告。隨附的說明和手冊也必須包括所有適用的警告,以提醒消費者關于電池的安全使用。
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包裝標簽的一般要求:
(1) 所有警告聲明必須清晰可見、突出、清晰且永久標記。
(2) 警告聲明的顏色必須與打印警告聲明的背景顏色形成對比。
(3) 警告聲明必須為英文。
(4) 安全警示符號(三角形感嘆號)與信號詞一起使用時,必須位于信號詞之前。安全警示符號的底部必須與信號詞字母的底部在同一水平線上。安全警示符號的高度必須等于或超過信號詞字母的高度。
(5) 信號詞“警告”和安全警示符號必須為橙色背景上的黑色字母,除非這與(1) 和 (2) 段相沖突或僅存在一種顏色,其中在這種情況下,信號詞和安全警示符號必須與其印刷的背景形成鮮明對比。信號詞必須僅以大寫的無襯線字母出現。
(6) 消息面板中的某些文本必須為粗體和大寫字母,如警告標簽示例
(7) 對于需要在紐扣電池和紐扣電池包裝上使用的標簽,信號詞、危險說明等文字大小必須取決于主顯示面板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