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E認證GPSR安全法規辦理有哪些要求?歐盟的GPSR(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法規,即《通用產品安全法規》,于2023年5月23日正式發布,并于2023年6月12日生效,最終于2024年12月13日強制實施。這一法規旨在解決過去二十年中影響消費品安全的重大社會變化,如日益數字化、新技術發展和全球化的供應鏈。它替代了舊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2001/95/EC),并且從2024年12月13日起完全適用于所有歐盟成員國。
1、制造商的義務: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在新產品投入市場之前,必須確保產品符合安全合規要求,建立適當的檢查程序,并進行風險評估。
2、產品的合格標志:產品必須帶有歐洲合格標志(CE標志),此標志表明產品符合歐盟適用的安全與衛生要求。CE標志的合格評定程序包含自我聲明、符合性聲明、第三方認證機構測試和型式檢查等等。
3、市場監督管理:歐盟成員國負責對產品進行市場監督,包括產品進口、批發、零售等等,確保產品符合GPSR的要求。
GPSR法規適用于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的大多數非食品消費類商品,包括CE和非CE類產品。它適用于大多數消費性產品,特別是對身心健康、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相關的產品。
1、實施時間:GPSR將于2024年12月13日開始強制實施
2、適用范圍:該法規適用于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非食品類商品的賣家
3、合規要求的調整:GPSR是對之前《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的進一步修正及完善,增加了新的合規要求。具體來說,產品合規負責人、產品標簽、證明文件、溝通渠道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調整
4、新增的合規負責人類型:與GPSD相比,GPSR在合規負責人的要求上有所增加,包括經銷商、授權代表、履行服務提供商、在線市場提供商以及對產品進行大幅修改的制造商以外的實體等
5、產品標簽要求的變化:GPSR對產品標簽的要求進行了調整,明確了產品類型、批次或序列號、制造商名稱、注冊商號或注冊商標、制造商的郵政地址和電子地址、警告信息(如果適用)以及兒童適合年齡(如果適用)等信息
確保產品帶有可識別信息(批次號或序列號)同時,在可追溯性方面,制造商有一項新義務,即確保其產品帶有可識別產品的信息(例如批次號或序列號),這些信息對消費者而言需要易于查看和辨認。GPSR要求經濟運營商能夠在供應后10年和6年內分別提供有關產品的信息,并識別其采購方或供應方,因此賣家需要收集和存儲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