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口危化品,化工品,鋰電池,液體,粉末,磁鐵,石墨,氣體,保健品,化妝品等產品走海運必須提供海運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和MSDS報告才能訂艙和報關。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報告)英文:certification for transport of goods,指當貨物在進行航空運輸、水上運輸、公路運輸、鐵道運輸時,為了保證運輸的安全,必須了解貨物的運輸危險性。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
國際上對出口危險貨物在包裝、積載、隔離、裝卸、管理、運輸條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方面都有特殊而嚴格的要求。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鑒定,旨在保證裝有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符合相關要求。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海運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判定有哪些?
1.危險性識別(Hazards identification)是否帶危險性,帶那種危險
2.海運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第41-22版)是否是危險品
3.包裝要求(Packaging requirements),是否按危險品包裝
目前一般是依據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第41-22版)進行鑒定
鑒定內容有:
1.爆炸危險性 Explosive Hazards
2.易燃危險性 Flammable Hazards
3.氧化危險性 Oxidative Hazards
4.毒害危險性 Toxic Hazards
5.放射危險性 Radioactive Hazards
6.其他危險性 Other Hazards
1.填寫申請表,提供成分分析表和MSDS報告,鋰電池還需要提供UN38.3報告
2.寄送50-100克樣品,鋰電池還需更多的樣品
3.委托我們機構進行測試和鑒定
4.出具危險或普通貨物鑒定報告
5.時間最快1個工作日(加急),一般是3-5個工作日。
一份詳細的海運運輸鑒定報告對了解該貨物的狀態提供很好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