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1日起,凡銷售應當取得型號核準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都應當辦理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
SRRC認證產品分兩個大類。
無線電通信、導航、定位、測向、雷達、遙控、遙測、廣播、電視等各種發射無線電波的設備(不包含可輻射電磁波的工業、科研、醫療設備、電氣化運輸系統、高壓電力線及其他電器裝置等);
固定通信設備、公眾網移動通信設備、短距離(低功率)發射設備、專用移動通信設備、廣播發射設備、航空通信、導航設備、雷達設備、水上通信、導航設備、衛星通信設備。
SRRC認證主要檢測項目有:功率、頻譜范圍、頻率容差、占用帶寬、雜散輻射、載頻容限等等。
SRRC認證測試標準根據產品不同的測試項目有不同的測試標準,主要標準有:
①GSM: YD/T 1214-2006、YD/T 1215-2006、GB/T 22450.1-2008;
②WCDMA:YD/T 1595.1-2012;
③CDMA2000:YD/T 1558-2013、YD/T 1576.1-2013、GB 19484.1-2013;
④TD-LTE:3GPP TS 36.521-1;
⑤LTE FDD:3GPP TS 36.521-1
⑥5G:工信部無〔2020〕87號
3GPP TS 38.521-1、3GPP TS 38.521-3
3GPP TS 38.101-1 、3GPP TS 38.101-3
⑦WIFI/BT:工信部無[2021] 129 號等。
SRRC認證的辦理標準
①申請與受理:制造商或進口商首先需要向SRRC遞交申請,并附上產品技術資料和測試報告。SRRC將對申請進行審查,確認申請資料完整并符合要求后,正式受理申請。
②技術評估:SRRC將對提交的產品技術資料進行評估,包括產品的性能、電磁兼容性等方面。如果需要,SRRC還會要求制造商提供樣品進行測試。
③工廠審查:在某些情況下,SRRC可能會對制造商的生產線進行實地審查,以確保產品的生產過程符合認證要求。
④決策與證書頒發:經過技術評估和工廠審查后,SRRC將作出認證決定。如果產品符合要求,SRRC將頒發認證證書,并允許產品在市場上銷售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SRRC認證過程和標準可能會根據產品的類型、用途和技術特點而有所不同。因此,制造商在申請SRRC認證前,應詳細了解相關要求和標準,確保產品能夠通過認證并順利進入市場。
1.通用資料
① 申請表;
② 委托書;
③承諾書;
2.公司方面資料
①營業執照(年檢不能過期)
②ISO證書或公司簡介和公司能力說明;
3.技術方面資料
① 樣機,數量依不同產品而定,部分樣機需引出RF線及射頻口或SMA口;
② 產品規格書、電路圖、說明書、方塊圖、操作說明;
③天線增益、EUT的彩色照片(產品六面圖)、銘牌(必須包含各接口和各側面);
④ 頻率頻道對照表(如有多個工作頻道需要提供);
⑤ 定頻軟件、測試衰減說明、藍牙/Wifi測試步驟;
⑥信道列表、WAPI關鍵元器件列表、WAPI支持信道說明;
備注:產品六面圖包括 ① 整體照;② 正面照;③ 側面照 (含發射口、接口等部位);④ 背面照 (含發射口、接口等部位);⑤ 受檢設備內部電路板照; ⑥ 受檢設備的銘牌(標貼)。
SRRC證書的有效期一般為5年,證書到期后不可以再使用。如果想繼續生產銷售這個型號的產品,則需要在證書到期前一個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提交證書延期申請。延期有效時間正常3年,每款型號的產品只能申請一次延期。無線電管理局將根據申請,在原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生產廠商在原證書到期前30日前未提交延續申請的,將視為主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