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運輸鑒定報告申請需要怎么做?可以聯系我司環測威檢測了解詳情。電池可以說是生活中的必需品,沒有電池,沒有電源,我們將會寸步難行,我們此刻正在使用的手機里面的電池是可充電式電池,生活中常見的電池也有紐扣電池、鋰電池等。
1. UN38.3 報告
2. MSDS 報告
3.空運鑒定報告(空運時需要,有效期為自然年:1年)
4.海運鑒定報告(海運時需要,有效期為自然年:1年)
5.危包證
6.3m堆碼報告(需要時)
7.1.2m跌落報告(需要時)
UN38.3: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章節。
危包證:是一種通俗說法,危包證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性能證,全稱是《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另一個是使用證,全稱是《出境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是先有了包裝性能單,然后去商檢局做商檢,再換包裝使用申請單,即是危包證。
UN38.3編碼
1、鋰電池以及含鋰電池的產品運輸過程中外包裝箱上貼的UN編碼:
3090鋰金屬電池
3091鋰金屬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鋰金屬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
3480鋰離子電池
3481鋰離子電池安裝在設備中
2、鋰電池運輸包裝方式分類:
PI965:鋰離子電池單獨包裝
PI966:鋰離子電池與產品設備分開包裝,電池不安裝在產品設備上
PI967:鋰電池安裝在產品設備上包裝
PI968:鋰金屬電池單獨包裝
PI969:鋰金屬電池與產品設備分開包裝,電池不安裝在產品設備上
PI970:鋰金屬安裝在產品設備上包裝
第IA部分:適用于額定值超過20Wh的電池芯和額定值超過100Wh的電池,或超過包裝說明第IB部分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允許量。
第IB部分:適用于額定值不超過20Wh的電池芯和額定值不超過100Wh的電池,或超過包裝說明第II部分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允許量。
第I部分:適用于與設備包裝在一起,額定值超過20Wh的電池芯和額定值超過100Wh的電池。
第II部分:適用于與設備包裝在一起,額定值不超過20Wh的電池芯和額定值不超過100Wh的電池。
1.UN38.3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外部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2.鋰電芯大于20Wh,鋰電池大于100Wh,鋰電芯鋰含量大于1g,鋰電池大于 2g,判定為危險品或者是瓦時沒有超,但是數量超過限制要求的,就需要辦理危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