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2133-2即是目前全球范圍內最普遍應用的鋰電池安全標準,由IECEE(國際電工委員會)于2017年2月發布最新版IEC61333-2:2017,并在2017年5月由CENELEC轉化成歐盟協調標準。
在歐盟CE認證體系中,安全部分協調標準EN62368-2中,附錄M(Equipment Contains Batteries and their protection circuits)中明確提到對二次電池的EN62133-2要求。所以,含鋰電池的消費電子產品在申請CE時需鋰電池符合IEC62133標準,一般表現在申請人需提供鋰電池IEC6213TestReport。
IEC/EN62133-2在Section 9(marking)有標識要求,電池組標簽都需要遵循IEC61960的要求。
滿足要求的標簽應包含以下七項內容,如下圖所示
1、二次鋰電池secondary (rechargeable) Li or Li-ion;
2、電池定義名稱battery or cell designation;
3、極性polarity;
4、生產日期date of manufacture (which may be in code);
5、制造商名稱或者標識name or identification of manufacturer or supplier.
6、額度容量rated capacity;
7、標稱電壓nominal voltage.
另應將電池儲存及處理說明及推薦的充電方法亦應標注于電池中或一并供消費者使用。
注意事項
1、EN62133-2是鋰電池的安全標準,EN62133-1是鎳電池的安全標準。
2、紐扣鋰電池及小電池的使用及出售要格外留意吞咽危險。EN62133-2規定了紐扣鋰電池以及小電池的警告語和試驗要求。
1、持續充電測試,明確指出了這7天充電測試是在標準充電電壓下進行;
2、外殼應力測試,指出這個測試只適用于電池使用模壓外殼的情況;
3、電芯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20+/-5 度改為55+/- 5度,更加嚴格;
4、電池包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55+/-5 度改為20+/-5 度,變得寬松,并引入關鍵元器件認證和重要的功能安全評估概念;
5、跌落測試,增加可選跌落面為金屬;
6、熱濫用測試,達到最高溫度的維持時間,統一要求30分鐘;
7、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8、電池包過充測試,改為單電芯電池包1.4倍充電電壓(但≤6V),多電芯串聯1.2倍充電電壓,較前版寬松;
9、強制放電測試,增加了放電電壓和根據放電曲線參考測試時間的要求;
10、機械測試,增加振動和加速度沖擊,取消了之前參考運輸標準 IEC 62281 和 UN 38.3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