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過 14X 碼的兒童睡衣、睡裙、睡袍、浴袍、家居服、長袍、寬松睡衣和嬰兒玩偶睡衣。寬松式睡衣不包括專為體重不超過7千克的嬰兒設計的睡衣、專為醫院使用設計的睡衣、POLO 家居服或睡衣褲。
緊身睡衣:
任何不超過 14X 碼且不寬松的兒童睡衣。緊身睡衣包括:專為體重不超過7千克的嬰兒設計的睡衣,專為醫院使用設計的睡衣,Polo 家居服,睡衣褲。
緊身和貼身睡衣的要求:“緊身”或“貼身”睡衣要與身體緊密貼合
1、緊身睡衣必須符合美國聯邦法規第 16 卷第 1615 部分(適用于9個月至 6X碼睡衣)和美國聯邦法規第 16 卷第 1616部分(適用于7至14 碼睡衣)中規定的特定尺寸要求。2、緊身睡衣應不易燃。如果被點燃,其應不易燃燒,因為服裝下幾乎沒有空氣可助燃。沒有從附著點到服裝外表面延伸超過6mm(1/4inch)的織物、裝飾品或飾邊,如花邊、貼花或緞帶。
3、緊身睡衣必須符合美國聯邦法規第 16 卷第 1615 部分(適用于9個月至 6X碼睡衣)和美國聯邦法規第 16 卷第 1616 部分(適用于7至14 碼睡衣)中規定的特定尺寸要求。
4、如果商品符合上述任一標準中的特定尺碼要求,則被視為緊身或貼身,無需通過美國聯邽法規第 16 卷第 1615 部分或第 1616 部分中關于易燃性要求的測試。
5、緊身睡衣仍需接受評估,并符合美國聯邦法規第 16 卷第 1610 部分中規定的易燃性要求,
6、緊身睡衣必須帶有特定標簽。此類服裝商品必須在后部中心位置貼標提示“貼身穿著,不阻燃”。商品必須具有黃色吊牌,注明信息。
7、尺寸標識,以月齡或兒童尺碼為單位;例如:或“Size 2""Size 9 to 12 mos."或“Size 7"如果該標識在服裝上,售賣時不能被消費者看到,那么應在包裝上有相同的信息。
燃燒性要求
對平布和起毛布的阻燃性要求分為:1、2、3 三級
1級為正常阻燃性: 平布 3.5s 或超過3.5s 火焰蔓延時間;起毛布 超過7s 火焰蔓延時間。
2 級為中等阻燃性: 主要對起毛布而言,火焰蔓延時間在4~7s 之間。
3 級為燃燒速度快而猛烈: 平布火焰蔓延低于3.5s; 起毛布火焰蔓延低于4s。
在亞馬遜平臺銷售這類兒童緊身睡衣商品,詳情頁面必須包含以下信息:
1、型號、部件編號或商品編號
2、制造商或私有品牌持有人(分銷商)名稱
3、商品詳情頁面上列出的年齡段必須與檢測報告中列出的年齡段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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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ISO 17025認可的檢測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證明該商品符合上述法規、標準和要求。檢測報告必須包含商品的圖片,以證明受檢商品與商品詳情頁面上發布的商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