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TEMU電池新法規正式實行【管控時間】
12/17含電池商品,無CE-Battery資質產品將會移除下架;
2023年7月28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EU) 2023/1542,并廢除了2006/66/EC指令,自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新法規保留了2006/66/EC指令中規定的大部分化學和標簽要求。同時,增加了鉛的限值限制和鎘的標簽限制,規范了電池從生產到再利用和回收的整個生命周期。并且新電池法擬不再沿用之前“指令(Directive)”的管控形式,而改為“法規(Regulation)”,從而實現歐盟范圍內的協調一致,避免因各成員國制定的廢物收集和回收措施不一致導致的監管框架沖突,也減少指令轉化導致的時間和法律上的不確定性,確保所有成員國可以同時以相同的方式履行義務。
①主要限制電池中的三項有害化學檢測物質含量,不許超標,之前大家的ce-rohs是沒有針對電池去做的
②主要這三項:汞、鎘、鉛
有害物質管控要求新舊標準對比物質
新法規要求:
汞:電池無論是否安裝在設備、輕型運輸工具或其他車輛中,汞≤0.0005%
鎘:便攜式電池,無論是否裝在設備、輕型運輸工具或其他車輛上,鎘≤0.002%
鉛:1、自2024年8月18日起,便攜式電池,無論是否與設備結合,鉛≤0.01%;
2、第1點所列限制在2028年8月18日前不適用于便攜式鋅空氣紐扣電池
CE-battery(2013年歐盟出的針對電池的新法規)指令2023/1542/EU,執行標準按法規嚴格執行。
賣家注意:CE-battery不是電池battery、也不是電池un38.3、也不在ce-rohs包含的檢測項內需要單獨辦理!
DDL:12月15日一一前端銷售額大于500美金的商品
DDL:12月30日一一所有在售商品
新電池法規(EU) 2023/1542的出臺標志著歐盟對電池產業管理的升級和環保要求的提高。
對于企業而言,這是一個挑戰也是一個機遇,需要緊跟法規變化,提升產品質量和環保標準,以應對日益嚴格的市場要求。
對于消費者而言,這將帶來更安全、更環保的電池使用體驗。